国家供暖温度标准为18℃±2℃,即以18℃为基准,上下浮动2℃,也就是在16℃和20℃之间,均达到取暖标准。另外,根据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在室温标准方面,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都不能够低于13摄氏度,在垂直温差方面,使用一般垂直温差应该保持不大于3摄氏度,在水平温差方面,不超过2至3摄氏度。

集中供暖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提前缴纳取暖费及办理停供、恢复业务
及时缴纳供暖费和办理停供、恢复业务,按时足额交纳采暖费,才能在冬季采暖季安心地享有暖气温暖。为避免高峰期用户缴费拥挤、排长队、等待时间长等现象,用户应留意缴费通知,提前缴纳采暖费,以免带来不便。
2、打压试水期间,保证家中有人
供热企业在供暖前,都会提前对管网进行打压试水,并在管网打压试水之前,在楼道门上张贴通知,提前通知住户打压试水的时间,在打压试水当天,用户家中应留有人,打压试水时要注意暖气片、暖气管道接口处和暖气管道阀门处是否有由于老化、松动等原因导致的漏水现象。
3、关于申请报停的用户需要注意的事情
申请停供的热用户,要及时通知供热企业把阀门关闭,不要打压试水,否则储存在暖气管道和暖气片中的水结冰后,容易冻裂暖气管道和暖气片,会给您及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供暖达不到标准如何投诉?
一般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定居民热用户室内温度检测点,定期测查室内温度。双方对未达标温度有异议的,居民用户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时起24小时内采取现场免费测量的方式,确定室内温度。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未达到供热标准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采取改正措施,自用户投诉之时起48小时未能改正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接到用户告知之日按照规定向用户退还供热费。
若遇到暖气不热或室内温度不达标情况,可致电所属供热站报修,如果遇到报修后无人受理或不听电话的,可向各区供热公司投诉反映,市供热公司查实后将严肃处理。供热部门提醒,市民应留好测温记录,这将是日后依规退费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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