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材料
租房合同、房租发票、身份证明、银行账户信息、其他材料。
2、填写申请表
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此表格可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网点获取。
3、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或直接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部分地区支持通过网上平台或银行自助终端进行申请。
4、审核与发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租房情况、发票真伪等。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的资金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提取公积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对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情况,应优先选择对冲还贷业务。如果已经办理了对冲或约提业务,则不能再办理该笔贷款的还贷提取业务。如果本年对冲或约提尚未足额,可以在年末申请差额提取;如果本年还贷已足额提取,则不得再办理对冲业务。
2、非购房人及其配偶不得提取。除非用于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且为职工的法定直系亲属,否则非购房人及其配偶不能办理还贷提取业务。
3、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前结清不予提取。对于提前结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情况,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4、租赁自住住房提取条件。缴存职工家庭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在实际工作地没有本人及配偶的自有住房,且缴存职工在本省实际租赁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5、其他提取情况。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其他多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包括但不限于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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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产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