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重庆、上海试点房地产税以来,对于官方何时出台房地产税的猜测,就一直没有停过。近日,财政部长发表探讨财政制度的署名文章中,又一次提及了房地产税,看来房地产税真的要提上日程、进入流程了。从2011到现在近七年时间,房地产税一度被提及又一度遇冷,其出台之难,恰恰体现了它的重要性,必须慎之又慎。
很多人对于房地产税不是特别了解,先来给大家普及下知识。
什么是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房地产税征收原则是什么?
房地产税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一、立法先行
在税收法定原则下,任何新税种必须先立法后征收。因此,“立法先行”已是社会普遍共识。
二、充分授权
所谓充分授权,应该是给地方政府充分授权,让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地房地产情况差异大,因此地方政府对当地房地产情况更熟悉,给地方充分授权,让它在授权范围内选择具体开征时间、适用税率、征收对象,从而有利于房地产税平稳落地。
三、分步推进
分步推进,意思是不会全国一盘棋,每个城市推出的节奏不同,比如先在一线城市,二线热点城市开征,然后在弱二线,最后在三四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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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产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