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一方没出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无论是由一方还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通常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财产的管理和支配责任。
然而,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则有所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个人的,该房产应被视为对该一方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判断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时,除了考虑出资情况外,还需结合房产登记、双方意愿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夫妻买房一方没出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当今社会,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但当其中一方完全没有出钱时,这引发了关于房产是否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今天,我们就从读者的角度出发,探讨这一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那么,夫妻买房一方没出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1. 如果一方没有出资,但双方都认可该房产为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一方没有实际出资,但如果双方都承认这是共同财产,并且在购房过程中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法律上通常会将其视为共同财产。
2. 如果一方没有出资,且没有其他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因此,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出资的一方主张该房产仅为个人财产,可能会面临举证困难。
3. 如果一方没有出资,但婚后共同还贷:
如果一方没有出资,但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在离婚时,未出资方通常只能获得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而不能要求分割房产。
综上所述,夫妻买房一方没出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情况。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即使一方没有出资,房产也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夫妻双方在购房前就房产的归属和出资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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