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房产买二手房时 意向金与定金的区别有哪些?,临高购房,海南岛临高的房子都是无价的,我们买的是环境,是空气。更何况是附带着各种美的房子。
房屋买卖过程中,买方为了保证房屋顺利成交而通常会采用支付定金的方式作为担保,借此来约束买卖双方,履行合同约定。而意向金是临高购房者为订购看中的房屋而向中介公司支付的,并委托中介公司送交卖方签收,通常为房屋总价的1%,也称诚意金。
一、什么是定金?
1、含义及作用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支付定金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的标准的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做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在此还需要提醒下各位,有些临高购房者,经常会混淆“定金”和“订金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起来一样,但是可能会因为写错一个字,而让整份合同都丧失法律效力。因此我们在签定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你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
二、什么是意向金?
严格来讲,意向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是买方购临高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支付一定金额的意向金。
在意向金还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如果房东签收买方的意向金后,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就算有其他客户出的价格比你高,房东也不能反悔,否则就要双倍返还,这对房东是一种经济利益上的制约。
三、意向金与定金的区别有哪些?
1、约束力不同
意向金交付中介机构是不能约束卖方的,业主的临高房子还是可以出售给其他买受人,而买受人也可以选购其他房屋,不涉及违约等问题。但是定金则会约束买卖双方,如有一方反悔,那么定金不予退还、或者双倍返还。
2、表现形式不同
交意向金需要签订《委托支付买卖协议书》。另外,意向金是给中介公司并附带条件委托中介去跟房主就价格等条件进行磋商,如果谈成则转为定金,谈不成返还客户。而交定金需要签订《定金协议》,定金是交给房主的。
3、签约主体不同
众签约主体上而言,意向金和定金其实是存在着很大区别的。比如意向金是由买家和中介签订的两方协议的。而定金需要买卖双方和中介三方共同签订。
意向金在未转化为“定金”前,买方随时可以将意向金取回,中介公司也是无权罚没“意向金”的。而当买方确定购买意向后,中介会将意向金作为定金转交给卖方,而此时如果买方想放弃此次交易,定金会用来补偿卖方;如果卖方毁约,需按照“双倍赔偿”原则,赔偿给买方双倍的损失。
临高临高县买房优势:临高交通便捷,通高铁,高铁直达海口机场仅30分钟。临高房价不贵,但是近期有些上涨。目前房价5-7000元,海景房8-9000元。临高气候不错,临高常年平均气温23—24℃,其地理位置决定着临高受台风影响不大,临高消费好,在临高可以尝到丰富的海鲜、水果等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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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产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