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临高新房房屋买卖公证不过户行吗?不过户有何风险?,临高房产,年纪越来越大,所以对健康特别在乎,所以考虑在海南临高买房。
有的临高购房者为了避税只公证不过户,有的临高购房者因为临高房子在抵押或者无法正常上市交易,也只公证不过户。但您可知道,不过户就意味着产权依旧归卖方?如果二手房交易只公证不过户,卖方若要求撤销合同或导致房屋被查封,作为临高购房者你很可能房财两空。下面我们以实际案例来看看事实究竟如何。
案例一
小张购买小王的临高房子,为了避税而选择只公证不过户。不久因为临高房价上涨,小王要取消合同。双方协商不成上诉,终法院没有判给小张,只是要小王赔偿了违约金。
案例分析:根据我国物权法,物权转移以登记为准。所以只公证而不过户,买方并不能够获得房屋的产权,而简单的公证也不能够起到转移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如果卖房者未来因为自己的原因要求取消交易,单单凭借临高购房合同、公证还是不能保证自己可以获得产权,到时候可能房财两空。
案例二
小张购买了老徐的临高房子,只经过公证而没有过户。不久老徐陷入经济纠纷,法院查封了他的名下临高房产,小张房财两空。
案例分析:因为没有过户,所以实际的房屋产权依旧是归属于卖方。一旦卖方陷入经济纠纷等情况,临高房产就可能被抵押查封,甚至被没收拍卖。
案例三
卖方小张和买方小王签订临高购房合同并进行公证,但因为避税原因没有过户。后来临高房价上涨,小张隐瞒房屋情况将临高房子专卖给小刘。那么小刘作为不知情的善意第三方不存在过错,临高房子产权归小刘。
案例分析:物权中的不动产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公证并不能限制原业主将临高房产再次卖给第三方,如果被法院认定第三方是善意第三方的话,临高购房者依旧得不到房屋产权。
案例四
小张卖给小王一套房,小张说房本暂时没下来并给出低价,与小王只是签订了临高购房合同并进行公证,后来小王才知道因为开发商原因,房本能不能下来,何时下来都是未知数,小王为此后悔不已。
案例分析:临高购房者变成"替罪羊"。因为开发商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房本不能下发,进行买卖和公证之后,风险就转嫁给了下一位临高购房者,得不偿失。
通过对上文四个案例的分析,您应该对只公证不过户临高房产的风险有了更深的认识了,以后一定要注意,直接交易过户是保险的交易方式,其他任何方式都不能避免交易风险。
临高临高县买房优势:临高滨海新区包括龙波湾的金沙滩和临高角一带的海景房,主要是别墅和瞰海公寓,地处静谧、海景优美,几乎都是面向内地度假和投资的人群。出于对内地业主的考虑,房子都是带精装修出售,精装瞰海公寓初价约为8000元/㎡,精装别墅初价约为10000元/㎡,可见现在临高一线海景房的房价约为三亚的三分之一。适合人群:资金充裕的养老度假人群,也可以投资置业。滨海新区都是以海景房为主,这边的配套主要是靠小区的内部供给,不过这边离临城也不远,差不多是12公里的路程,出行也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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