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房产如何办理离婚协议书中的房产过户流程?,东方买房,东方独特的热带海滨气候和优良的人居环境,成为全国度假、养老的最佳第二居住地。
夫妻二人协议离婚后,东方房产的归属问题难免要有所变动,这就会涉及到东方房产过户的问题。离婚后东方房产应该按照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东方房产权归属的明确规定,在产权管理部门即可按照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那么,协议离婚后的东方房产过户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呢?协议离婚后的东方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疑问。
一、离婚后东方房产过户办理流程
离婚东方房产过户办理程序其实是简单的,就夫妻双方先前达成的协议,带齐相关证件到东方房产局进行办理即可。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
二、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材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东方房地产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东方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然后再到交易办理转绘;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三、离婚东方房产过户费用主要有哪些?
(一)、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二)、税类:
1、契税: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四、离婚后东方房产过户是否需缴纳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的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 一方,是东方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缴纳契税。
五、协议离婚后东方房产不过户怎么办?
如果有法院生效调解书或是判决书,可以直接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如果只有双方的离婚协议书,那就需要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协议离婚后涉及到东方房产过户的相关知识,了解了上述内容后,相信大家能正确的办理好离婚东方房产过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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