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一般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第二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动迁,动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类房子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没有时间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动迁房在交易之前,需要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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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产咨询师